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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平度遇野蛮暴力袭击的事件(详见我的财新网博客长文:http://chenbaocheng.blog.caixin.com/archives/52412),经过网路披露后,引起了各位网友的热情关注,并有数位热心网友不远百里乃至千里,亲赴家中探望,有的还陪伴我和家人过年;我所服务的财新传媒有限公司也发出官方声明(详见财新网公告http://www.caixin.com/2013-02-01/100488732.html),总编辑胡舒立女士致电慰问,对我的人身安危予以极大的关切。在我至亲至爱的祖母走后,我和家人以及留守乡民感受到了来自民间的温暖,在深深感动之余也非常不安。

感动的话千言万语,我会深埋心底;但不安却要略作解释:我是为我自家的和同村留守父老乡亲的合法权益而斗争的,即使范围再大一点,客观上这种斗争也许对附近几个村庄有所影响,其意义也仅此而已;此类事件在全中国不知每天要发生多少,但我却幸运地受到了全国网民的关注,所以我应该表达我对正义声音的感激:你们在我身处险境的时候发出的声援,在很大程度上救了我的命;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回顾漫漫维权路,六年辛苦不寻常。仅以我家为例(其他留守乡民也遭遇不同程度的磨难,在此不表):

2006年11月10日,我家小麦地被人喷洒大剂量药物,致使当年该地块绝产,后被盖上楼房;后平度法院一审、青岛中院裁定发回重申和2011年6月30日平度法院重审(目前重审尚未判决),2011年7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做出不予处罚决定书,称“被毁坏财物案件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原因是该地块“已被批准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我家人对其“已无土地使用权”。

2006年11月18日凌晨零点左右,我家后窗玻璃被人砸碎;后平度法院一审、青岛中院裁定发回重申和2011年6月30日平度法院重审(目前重审尚未判决),2011年7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做出不予处罚决定书,称“因案发时值凌晨时分,现场没有证人目睹案发过程,该案事实不清”。

上述两案发生后,因警方迟迟不作为,家人感到家庭安全受到威胁,因此砌墙以护院;2006年11月26日下午,被人打上家门,家人自卫却被打伤;后平度法院一审、青岛中院裁定发回重申和2011年6月30日平度法院重审(目前重审尚未判决),2011年7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做出不予处罚决定书,称“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依法做出处理”。

三波未平,四波又起。2011年6月19日,家人因立贪官碑而遭村官陈卫生带人殴打(详见本人博客两篇长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9a3790100u7vz.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9a3790100u98h.html);山东平度公安对行凶村官作出处罚决定后,对方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近半年后,山东平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平度公安处罚行凶村官,系“程序违法”,遂撤销处罚决定。

上诉后此案于2012年2月23日在青岛中院一审开庭;当天青岛中院法官曾在庭审结束后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反问:行政诉讼法何时规定行政诉讼可以“调解”?他回答:最高法院有规定可以“协调”。

3月初,接到青岛中院的裁定书:我代理的贪官碑案,“因需协调处理,故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该条款项为:“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审判长刘桂敏,代理审判员李国宁、李玉兰。

后此案被发回平度法院重审,2012年11月开庭后,至今尚未判决;当年殴打我家人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详见本人博客长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9a37901011g3r.html

进入2013年,事态愈发恶化:1月9日上午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村民户代表会议,对未拆迁的26户33栋房屋实施拆除,通过今天会议,希望未拆迁户深思自行拆除旧房,抓阄入住新楼,结束旧村改造收尾工作,如不拆除由村委、办事处、市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实行拆除,否则违约承担违约金300万元,由村委负担90%,未拆迁户10%。(详见平度市政府官网http://sq.pingdu.gov.cn/pingdu/cwgk2/zhengwu/view.aspx?zhen=chengguan&cun=cgjingouzi&guid=db159749-0381-4344-8789-c49feacdc6ce,这也证明了平度官方的态度:至少是纵容)。

1月15日是村委“霸道规定”留守乡民“必须”抓阄上楼的最后一天;此后坚持依法维权、反对被逼迁上楼的留守乡民家中断水,导致生活无以为继。

1月23日上午9时许,我和多位留守乡民到村委要求恢复供水;身为“平度市人大代表”的村主任陈卫生避而不见长达四个多小时,其倨傲之态引爆了留守乡民的愤怒极点,本来毫不敏感的民生诉求,不得不朝着充满对抗性的民间基本政治诉求转化;在知名翻译家阎克文先生的见证下,当日13时许,我和众留守乡民在村委办公楼下呼喊“陈卫生,滚出来”,并走出村委大院,以表达对其不满,从而招致嫉恨。

也正是在我陪同阎克文先生用餐的路上,我们的车辆遭遇不明车辆跟踪。

在此期间,我曾实名网络举报村委会涉嫌刑事犯罪,(详见http://chenbaocheng.blog.caixin.com/archives/51499);实名网络举报平度城关(刚改名东阁)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办公大楼(后更名为商务中心,至今未挂牌营业),占了金沟子村口粮田近百亩;并应上海东方卫视之邀,配家母远赴上海参与该电视台录制的网络反腐节目(视频详见http://video.baidu.com/s?word=%B6%AB%B7%BD%D6%B1%B2%A5%CA%D2&id=880&site=pptv.com&date=20130121&f=4&url=http://v.pptv.com/show/LpnEQqoQgL4hn2M.html)。我知道,几乎在我们抵达上海的同时,平度某些担心我的人就坐不住了,也抵达上海东方卫视,并要求审查相关节目。

在此正告那些幕后黑手们:事先我对自己的行程采取了保密措施,但你们依然可以获悉我的行踪,并野蛮干涉新闻自由,这是什么手段?谁对我采取了跟踪措施?谁有权干涉电视台的录播自由?背后的公权力之手是不是在私用?

在我被暴力袭击之后,平度一位和官方有着联系的朋友(恕我不能公布他的名字)告诉我,事发之前曾有人到其家中表示,不希望我这位朋友再插手“陈宝成以后发生的事情”;但他没想到有人要袭击我并欲致我于死地。

在我遇袭之后的日子里,我也在一遍遍回放事先事后的种种迹象,并收集相关信息;迄今为止,已基本还原了本案发生的前前后后相关人等的所作所为,如他们是如何获知我的信息并采取行动的,在采取行动之后如何“庆祝”的,等等。

其实,最令人后怕的,不只是我2013年1月31日下午被袭击,而更是在同日凌晨零点之后的飞车遇险;那才是冲着我的命去的。在遇袭事件发生、送完祖母之后,我才有闲暇再赴现场,亲自目睹了汽车飞出去的距离大约在五六十米开外,并捡回了24片汽车残骸(见附图)。若非当时天降大雾,或许我目前已成为另一个“钱云会”而不能说话了(详见我的财新网博客长文:http://chenbaocheng.blog.caixin.com/archives/52412)。

在此重审我对此案的看法:此次遇袭事件,显然系事先有预谋,事后有准备;时机选择在我奔祖母丧之际,彻底泯灭人性,天理不容!在目前我尚未辨认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希望平度警方不要满足于抓住几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而更要深挖幕后黑手,不管他官有多大多小,一挖到底;这不仅是给我本人一个说法,也是给关心此事的社会公众一个说法。

关于我和众留守乡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事,目前有必要声明:

第一,耕地、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使用权归村民,受国家法律保护;政府征地必须依法而行,而不得违法、规避法律;在国家修订土地管理法、加快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以确保农民利益的大背景下,平度市政府有关人士理应看清大是大非,顺应潮流,而不可逆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一个人都有义务监督政府依法履职,举报任何违法乱纪甚至犯罪。

第二,目前平度市政府受个别既得利益者阻挠,拒不依法行政,他们将矛盾下压给金沟子村村委,企图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前(详见平度市政府官网http://www.pingdu.gov.cn/readxml/Fore_News_Detail.aspx?id=72557530301020020120032),通过所谓“旧村改造”的方式强迫农民搬迁到在耕地上盖的非法建筑中去,腾出现有宅基地进行所谓“商业开发”和“道路建设”。对上述侵害乡民长远利益的做法,本人和众留守乡民绝不接受。

第三,目前就土地维权问题,鉴于金沟子村村委会已经为少数人把持并助纣为孽,已经丧失了和留守乡民对话的资格;因此本人和留守乡民拒绝与其对话。

第四,目前,留守乡民为问题的最终解决预留了空间,这是我们为官民对话保留的最后空间;平度市政府决策者若真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应派出持有合法、有效、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之人,与本人和众留守乡民以及所聘请的律师、记者等人,在合适的时间、场所公开对话,以求找出最终解决问题的出路。

在这一系列的遇袭事件发生后,我意识到:在山东平度,确实有人希望把我最终“做掉”,他们才能安心;为此他们会不择手段。

但我想告诉他们,即使我死了,你们也休想安心,因为我已做好了“被死亡”的准备,并将相关事务安排妥当,以避免再无人可为留守乡民说话。

最后,需要与各位关心此事的朋友说明的是,在山东平度,要维权、要反腐,必须高调,想低调都不行,这是被逼无奈的选择;既然走上依法维权这条路,我本人就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并承诺:在原则问题上不勾兑、不妥协,站在阳光下,依法维权,督促政府依法履职。因为我们为之奋斗的,并不仅仅是乡民们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更是道义。

陈宝成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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