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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乙烯项目观察记

4月8日,中国石化控股子公司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炼化”)百万吨级乙烯项目公示环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详见http://www.qda.gov.cn/n103252/n259877/n259884/c260032/content.html)。这一消息发布后,引起了青岛部分市民的担忧。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这个项目是不是PX项目?是否威胁周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作为世界知名的旅游城市,近些年青岛发展化工产业,是否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审视?

近年来,厦门、大连、宁波等沿海城市曾先后因PX项目而发生公众聚集事件。因为PX项目的专业门槛太高,难以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了解和认可,社会公众普遍担心PX项目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4月12日,青岛一知名网友告诉@法律人赵晓光 和@记录者陈宝成,他被青岛有关部门约谈,要求对此事谨慎发言;和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几位青岛知名网友。这名网友说:“这个项目的利弊得失是一回事,但公众能否对此展开充分讨论是另一回事,涉及到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一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希望公权力尊重公众知情权、表达权。”他建议,如果由统战部门来和他沟通,就不至于引起反感,效果会更好。

这位网友的话促使我们思考:对绝大多数石化行业的业外人士而言,判断这一项目的实质内容超出其能力限制;但作为社会公众,对此加以评判的基本标准应该是法律规定,如该项目从立项到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何在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和争议的重大项目建设中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带着这些问题,4月13日上午9点30分至12点,@法律人赵晓光 和@记录者陈宝成以个人身份,到青岛炼化了解该项目相关情况,并参加了青岛炼化组织的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还有青岛科技大学一位学者和项目环评方的石油大学有关人士等。

在考察百万吨乙烯项目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附近多处路口有警察执勤;我们通过青岛有关人士了解到,青岛有关单位的公务员在该项目环评公示期内将加班加点,确保环评公示期平稳渡过。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建议青岛市有关方面,相信大多数青岛市民是理性、客观的,没有必要做出过度反应。

在了解情况过程中,我们按照青岛炼化的安排和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先后参观了项目沙盘、作业区,观看了纪录短片,听取了青岛炼化有关人士的情况介绍,提出了各自关心的问题和建议;针对我们提出的部分问题,青岛炼化和环评方有关人士作出了回答。

在征集了部分关注此事的青岛市民意见之后,@法律人赵晓光 提出的问题是:1、百万吨乙烯项目是不是PX项目?2、大炼油项目是不是PX项目?3、青岛的丽东化工项目是不是PX项目(可不回答)?4、PX项目带来哪些污染?5、青岛炼化大炼油项目职工的健康状况如何?6、与百万吨乙烯项目类似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如何?

此外,@法律人赵晓光 建议青岛炼化转告官方,以后通过统战部门而不是有关部门与公民沟通,可以建立良性的沟通渠道,取得公民的理解和更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回答,PX是对二甲苯,青岛炼化没有该产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也没有生产该产品;百万吨乙烯项目和大炼油项目没有PX;大炼油项目的主要产品是成品油加聚丙烯,如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液化气、硫磺等。

关于丽东化工,因涉及外企,青岛炼化负责人没有回答。

作为百万吨乙烯项目环评方,中国石油大学参与座谈的一位教授介绍,中国关于毒物的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即国标230-2010)规定,危险程度分四级:第一级最危险,即极度危害、致癌,像氰化物、氯乙烯;第二级高度危害、可疑致癌,像敌百虫、敌敌畏;第三级中度危害,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癌但基本对人不致癌,像甲苯、苯酚。第四级轻度危害,明确无致癌性。其中PX项目是第三级。

这位教授介绍,PX项目引发争议,是民众信息和企业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厦门PX事件可能是政府、民众和企业都缺乏经验,消息来源渠道不多。环评有客观的尺度和科学的标准;对于青岛百万吨乙烯项目,环评尺度上有的,就按照环评尺度说;环评尺度上没有的,就有义务告知公众。

关于大炼油项目,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介绍,其自1982年大学毕业即从事石油化工项目,身体状况良好;大炼油项目职工有一部分是老企业过来的,从业多年;还有一部分是2004、2005年毕业的大学生,每年体检一次。这几年没有发现与大炼油项目有关的职业病。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应@法律人赵晓光 建议,就此问题给出书面答复。

关于百万吨乙烯项目类似企业职工健康状况,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的大型乙烯企业包括江苏扬子、上海金山、山东齐鲁、北京燕山、广东茂名、黑龙江大庆等,他没有听说这些企业职工的职业病发病率比周边居民更高,因为其手头没有具体数据,建议@法律人赵晓光到上述企业进行整体比较。

关于百万吨乙烯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启动建设时,周边百姓曾有过同样担心;但到目前,周边有居民表示并不像过去想象的那样担心这一问题。

这位负责人称,百万吨乙烯项目建设要按照环保部47号文规定的标准,实现“增一减二”的节能减排目标,即在该区域内若增加一百吨排放量,就要减少两百吨排放量;如果青岛炼化自身实现不了减排目标,就要在黄岛区或青岛市的石化园区内调节其他企业以实现减排目标。

石油大学人士介绍,这是“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控制规划中的强制性要求,目前青岛、济南、淄博、日照等地均属排放物重点控制区,均须“增一减二”。

@记录者陈宝成 对青岛炼化与社会公众面对面交流的做法予以肯定,认为项目建成并非一日之功,若今后再引起社会公众的情绪紧张等情况,应坚持积极主动与市民沟通的各种做法。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记录者陈宝成 建议@青岛炼化,能在合适的时候,提供百万乙烯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合法性论证报告、成本效益分析报告;如果该项目已经或将要举行听证,还建议提供相关听证报告;针对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对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正面介绍,我希望了解在效益分析中的负面效益等相关因素。

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大型国企,该项目将严格依法行事;现在项目进行环评公示、接待公众参观、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将是进行各方面评估的内容之一;@记录者陈宝成 所提到的相关报告目前正在制作过程中。

另据青岛炼化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企业多位领导和职工均在当地购房置业。这一信息显示出他们对该项目的自信。

    考察期间,我们饮用了青岛炼化方面提供的矿泉水;考察结束后,我们婉拒了青岛炼化有关负责人赴该企业食堂共进午餐的邀请,于当天12时离开青岛炼化;考察全程两个半小时。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人赵晓光 和@记录者陈宝成 都是青岛远郊区人,都在北京求学、工作;我们对此事件的关注,是基于对故乡的热爱和牵挂;在了解情况过程中,我们坚持不受任何社会情绪影响,坚持客观、理性寻找事实真相;但囿于自身学识和能力的不足,我们都是石油化工专业的外行,因此对该项目的实质内容难以提出专业性看法,尽管事先我们试图在网上征集独立、客观的业内人士同往,但最终未能如愿。

我们期待,在该项目环评公示期内(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能有独立、客观的专业人士造访青岛炼化,将该项目的专业话语转换成全面、准确、客观、通俗的公众话语,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法律人赵晓光@记录者陈宝成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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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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